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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邢台市第一医院院内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公示(第二次)
2020-09-16
邢台市第一医院院内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已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要求,现向公众公开项目有关环境保护的信息。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单位:邢台市第一医院;
项目名称:邢台市第一医院院内改扩建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邢台市顺德路376号,邢台市第一医院院内;
项目总投资:11083.5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拆除原门诊楼、2栋老病房楼及门卫房,保留原住院楼、放疗楼及配电室,改扩建-2+4F门诊医技综合楼一座(设门诊部、医技部、病房等用房)、综合楼与住院楼连廊、门卫房及配套设施(停车场、道路及硬化、绿地)等,增加床位110张。
2、环评单位概况
环评单位名称:河北韵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胜利南街416号塔坛国际商贸城10号写字楼1210室
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及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恶臭通过采用UV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 15m高排气筒、食堂油烟通过采用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是可接受的。
废水:医护人员生活污水与门诊废水及住院病房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化验用水、中药煎煮用水一起排入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后进入邢台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对环境基本无影响。
固体废物:主要产生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污泥、栅渣、废活性炭;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医疗废物交由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污泥、栅渣、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通过外委处置的方式进行处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项目建成后,噪声源对场界的贡献值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因此项目运行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环境风险影响分析:项目存在一定的事故风险,通过采取风险防范措施,降低最大可信事故发生概率;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邢台市第一医院院内改扩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厂址选择满足规划和土地利用要求选址合理;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只要切实落实设计中规定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和评价中提出的建议,各项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在日常运营中严格管理,避免在异常工况下运行,该项目对环境影响可控制在一定范围。综上所述,该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可行。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
(1)电子版报告书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通过以下网络链接获得: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9pwyeSVOgpDswVHeg29SYw
提取码:xc3y
(2)纸质报告书
公众可自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河北韵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或者建设单位邢台市第一医院索取。
环评单位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5690320646
建设单位 联系人:刘科长;联系电话:18031983311
6、征求意见公众范围
主要为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居民。
7、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以下网络链接获得: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4rHH4JSV_3sLwMGzeAMz3g
提取码:nsni
8、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按照公众意见表格式要求,编制对本项目的意见,编制好的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联系邮箱,或者将纸质公众意见表直接交予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电子邮箱(建设单位):xtsdyyyzwk@sina.com
9、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2020年09月16日至2020年09月30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您可以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采纳,未采纳的意见给出未采纳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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